新婚姻法婚后买房(老婆有购房资格可以老公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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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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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老婆有购房资格可以老公买房吗?
购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要看没有购房资格一方的情况,如果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没有住房,婚后只有有一方有购房资格即可买房。
而如果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有房,则婚后有购房资格一方也不可以买房,应在婚前买房,取得房产证后再结婚(一般买房到交房需二年,交房后一至二年可以拿到房产证)。2. 新婚姻法为什么强调男方婚前或者婚后全款买房呢?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3. 妻子婚后单独借钱按揭买房?
您好!
不一定。这里需要区分情况。
关于“借”钱的情况我们先举两个例子:假设是女方向自己父母“借钱”买房。
示例1:假设女方的父母出资付了首付,而且登记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可以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而且,女方父母也将每个月还贷的钱承担下来、单独打到女方用于还贷的专用账户上,那么,婚内还款部分也作为女方个人财产。
示例2:还是上述首付的情况。但是,是女方夫妻用自己的婚内收入(不管是谁的收入)用于还贷,那么,房子依然认定为是女方的,但是婚内共同还贷部分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且没有“借条”,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无论婚前婚后——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至于婚内还贷部分,算作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这笔还贷款的来源。
但是又会衍生出一个问题:这笔钱到底是算赠还是借?上面的两个例子中,孩子名义上是向父母借钱,但是打“借条”了么?
如果是父母借给女方的、且有借条,无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逻辑是:
房子夫妻双方受益。换句话说,夫妻双方都是这笔借款的受益人。既然都是受益人,也要共同承担还债的责任。既然双方都承担债务了,那么房子也应该归属于双方。如果是向“别人”借钱呢?
向别人借钱的逻辑跟上面是一样的:基本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常情况下,借贷双方之间都会有一个“借条”,毕竟买房借的钱不会是几百、几千,数目都不少。
即便没有借条,在有证据(例如转账记录)的情况下,不会认定为是赠与,而是认定为借款——这属于常理推论,没有谁会像父母一样,把一大笔钱无偿赠与给没啥近亲关系的人。
其他情况还有一些关于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就是夫妻之间的协议。
如果夫妻之间签订有类似“财产分割协议”性质的文本,那么就按照协议约定来执行——协议是双方自愿行为,只要协议内容合法、不涉及到违背公序良俗,就可以认定为协议有效。
4. 夫妻一方可以单独买房吗?
你说的单独买房估计就是你一个人去买房,不需要老公出面吧!全款是可以的,贷款不可以!(武汉)不去就是共同财产,去了可以放弃,变成一个人的!
武汉为例介绍
全款买房可以,需要带起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双方,结婚证双方,登记的是两人共同名字。另一方去了,可以放弃,就是你单独的房子。
贷款不行,贷款的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做抵押,才能放款!
5. 不动产权是共有还是私有?
婚后出现你说的问题,分不同情况,我能想到的有这些:
第一: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属于共有。
第二: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所有;若登记在配偶的名下,除非另有约定,还是个人所有。
第三:父母一方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赠与,归个人所有。
第四:父母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共同所有。
第五:父母双方出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视为分别对各自子女赠与,属于按份共有。
第六:父母双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纠纷,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共同共有,平均分配。
当然,还有其它更复杂的情形。更多问题,请关注:律者远虑,小编知无不言!
6. 离婚后可以分房子吗?
我回答一下你
7. 一定要签夫妻双方的名字吗?
全款买房仅需要一人提供证件并签字即可。如果按揭买房,银行为增加审查买房的可行程度,降低资金的风险,会要求客户夫妻双方同时提供信息并到场面签。
这是一种借款安全防范的措施。一是两个人的通过率会比较容易通过,会考虑两个人的收入与还款能力等;而是为了后期还款的考虑,夫妻双方都有责任与义务还清借款,最大程度保证贷款的回收。
其实,还有另一层的意义,防止一方恶意大额举债而另一方不知情。
同样,也是现如今房产甚至牵扯到婚姻和家庭关系。共同面签贷款,一方主贷,一方共同还款,也是一种家庭财务公开透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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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老婆有购房资格可以老公买房吗?
购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要看没有购房资格一方的情况,如果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没有住房,婚后只有有一方有购房资格即可买房。
而如果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有房,则婚后有购房资格一方也不可以买房,应在婚前买房,取得房产证后再结婚(一般买房到交房需二年,交房后一至二年可以拿到房产证)。2. 新婚姻法为什么强调男方婚前或者婚后全款买房呢?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3. 妻子婚后单独借钱按揭买房?
您好!
不一定。这里需要区分情况。
关于“借”钱的情况我们先举两个例子:假设是女方向自己父母“借钱”买房。
示例1:假设女方的父母出资付了首付,而且登记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可以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而且,女方父母也将每个月还贷的钱承担下来、单独打到女方用于还贷的专用账户上,那么,婚内还款部分也作为女方个人财产。
示例2:还是上述首付的情况。但是,是女方夫妻用自己的婚内收入(不管是谁的收入)用于还贷,那么,房子依然认定为是女方的,但是婚内共同还贷部分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且没有“借条”,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无论婚前婚后——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至于婚内还贷部分,算作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这笔还贷款的来源。
但是又会衍生出一个问题:这笔钱到底是算赠还是借?上面的两个例子中,孩子名义上是向父母借钱,但是打“借条”了么?
如果是父母借给女方的、且有借条,无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逻辑是:
房子夫妻双方受益。换句话说,夫妻双方都是这笔借款的受益人。既然都是受益人,也要共同承担还债的责任。既然双方都承担债务了,那么房子也应该归属于双方。如果是向“别人”借钱呢?
向别人借钱的逻辑跟上面是一样的:基本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常情况下,借贷双方之间都会有一个“借条”,毕竟买房借的钱不会是几百、几千,数目都不少。
即便没有借条,在有证据(例如转账记录)的情况下,不会认定为是赠与,而是认定为借款——这属于常理推论,没有谁会像父母一样,把一大笔钱无偿赠与给没啥近亲关系的人。
其他情况还有一些关于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就是夫妻之间的协议。
如果夫妻之间签订有类似“财产分割协议”性质的文本,那么就按照协议约定来执行——协议是双方自愿行为,只要协议内容合法、不涉及到违背公序良俗,就可以认定为协议有效。
4. 夫妻一方可以单独买房吗?
你说的单独买房估计就是你一个人去买房,不需要老公出面吧!全款是可以的,贷款不可以!(武汉)不去就是共同财产,去了可以放弃,变成一个人的!
武汉为例介绍
全款买房可以,需要带起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双方,结婚证双方,登记的是两人共同名字。另一方去了,可以放弃,就是你单独的房子。
贷款不行,贷款的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做抵押,才能放款!
5. 不动产权是共有还是私有?
婚后出现你说的问题,分不同情况,我能想到的有这些:
第一: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属于共有。
第二: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所有;若登记在配偶的名下,除非另有约定,还是个人所有。
第三:父母一方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赠与,归个人所有。
第四:父母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共同所有。
第五:父母双方出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视为分别对各自子女赠与,属于按份共有。
第六:父母双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纠纷,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共同共有,平均分配。
当然,还有其它更复杂的情形。更多问题,请关注:律者远虑,小编知无不言!
6. 离婚后可以分房子吗?
我回答一下你
7. 一定要签夫妻双方的名字吗?
全款买房仅需要一人提供证件并签字即可。如果按揭买房,银行为增加审查买房的可行程度,降低资金的风险,会要求客户夫妻双方同时提供信息并到场面签。
这是一种借款安全防范的措施。一是两个人的通过率会比较容易通过,会考虑两个人的收入与还款能力等;而是为了后期还款的考虑,夫妻双方都有责任与义务还清借款,最大程度保证贷款的回收。
其实,还有另一层的意义,防止一方恶意大额举债而另一方不知情。
同样,也是现如今房产甚至牵扯到婚姻和家庭关系。共同面签贷款,一方主贷,一方共同还款,也是一种家庭财务公开透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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