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广安邻水县2019公租房申请开始了!
资讯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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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邻水县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邻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和《邻水县剩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申请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二、公租房基本情况
本次分配出租的剩余公租房位于环城路祥园路口,城东派出所北侧的两栋高层电梯房,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室内简装,水电气安装入户。
三、保障方式
本次推出的公租房全部采用租赁方式。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邻水县剩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四、审核程序
(一)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就职单位或所在社区予以受理。
(二)初审(申请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由各申请人就职单位或所在社区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会审(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止)。各单位(社区)初审合格后,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会同县人社局、医保局、车管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乡镇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后,提交给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查。
城市居民中的中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所在乡镇组织人民银行、民政、住建、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税务、车管、住房公积金、所等部门负责审查。
(四)复审(2019年5月27日起至6月14日止)。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各相关部门审查结果予以复审。
(五)公示(2019年6月17日起至6月25日止)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接受实名举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房号抽取(2019年6月28日,地点待定)。现场抽取房号,抽中房号的进行公示。
(七)现场验房(2019年7月1日至7月12日止)。抽中房屋的凭现场确认书到现场详细查看房屋及小区环境,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租房。
(八)缴费时间(2019年7月30日止)。确定需要租房的于2019年7月30日前县住建局505号办公室核算租金和租房履约保证金,凭缴纳租金和租房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在小区物管处缴纳物管费后领取钥匙。逾期未缴存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租房合同(2019年8月30日止)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抽取配租过程接受县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63378369,08263222863
邻水县公租房交流QQ群:633802407
备注:《2019年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请自行下载申报,双面打印;申报单位(社区)汇总表,请单位(社区)工作人员自行下载汇总。
附件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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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邻水县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邻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和《邻水县剩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申请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二、公租房基本情况
本次分配出租的剩余公租房位于环城路祥园路口,城东派出所北侧的两栋高层电梯房,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室内简装,水电气安装入户。
三、保障方式
本次推出的公租房全部采用租赁方式。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邻水县剩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四、审核程序
(一)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就职单位或所在社区予以受理。
(二)初审(申请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由各申请人就职单位或所在社区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会审(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止)。各单位(社区)初审合格后,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会同县人社局、医保局、车管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乡镇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后,提交给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查。
城市居民中的中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所在乡镇组织人民银行、民政、住建、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税务、车管、住房公积金、所等部门负责审查。
(四)复审(2019年5月27日起至6月14日止)。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各相关部门审查结果予以复审。
(五)公示(2019年6月17日起至6月25日止)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接受实名举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房号抽取(2019年6月28日,地点待定)。现场抽取房号,抽中房号的进行公示。
(七)现场验房(2019年7月1日至7月12日止)。抽中房屋的凭现场确认书到现场详细查看房屋及小区环境,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租房。
(八)缴费时间(2019年7月30日止)。确定需要租房的于2019年7月30日前县住建局505号办公室核算租金和租房履约保证金,凭缴纳租金和租房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在小区物管处缴纳物管费后领取钥匙。逾期未缴存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租房合同(2019年8月30日止)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抽取配租过程接受县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63378369,0826322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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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19年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请自行下载申报,双面打印;申报单位(社区)汇总表,请单位(社区)工作人员自行下载汇总。
附件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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